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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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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各城近郊区管理处: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驾驶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服务系统监管台账

        2.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检查表

        3. 行政执法人员入户检查工作要求

       4.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情况月报表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

  201795

  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驾驶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实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负责对本市各郊区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中心、各城近郊区管理处(以下统称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实施监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驾培机构监管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辖区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二章 监管检查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监管检查是指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驾培机构的教学设施设备、教练场地、教学车辆、教练员等资质条件,培训过程,规章制度执行及其它有关情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运输局《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层级监管目标考核的若干规定》(京交运发〔2013274号)的要求,部署年度监管目标,制定各岗位和人员的年度、月度和周监管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监管检查工作。

  第六条 监管检查分为监管服务系统监控、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核实、复查等六种类型。

  (一)监管服务系统监控: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通过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系统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监控,按照系统提示和监控及时发现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管服务系统监管台账》(附件1)上进行登记,并针对问题类型及时安排相应的检查。

  (二)实地检查: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监管检查计划,安排对驾培机构的注册经营地址实施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检查表》(附件2)要求的全部内容。

  (三)重点检查: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被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管驾培机构所实施的检查,检查内容可包括《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检查表》要求的全部内容,也可有针对性进行专项内容的检查。

  (四)专项检查: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照阶段性专项工作要求,对驾培机构实施的特定内容或特定事项的检查。

  (五)举报投诉核实:在接到对驾培机构的社会投诉和举报后,运输局和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被举报投诉对象所涉及的事项实施的核查。

  (六)复查: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对被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驾培机构改正情况实施的核查。

  第七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应按照《行政执法人员入户检查工作要求》(附件3)实施检查工作。

  第八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使用《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入户监管检查记录台账》,对被检查企业的名称、检查日期、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及情况说明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 为确保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能够全面了解本辖区行业现状和掌握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每月对驾培机构至少进行一次实地检查。

  第十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设定专人办理信访投诉工作。对每起信访投诉都应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核查处理,如属上级单位接访后批转的,要将处理结果上报运输局驾驶员培训管理处。

  第十一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督促驾培机构对照《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检查表》的内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存入本年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档案》。

  第十二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将存在以下情况的驾培机构列为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在监管服务系统上有过系统问题提示的;本年度发生重大及以上服务质量事件的;社会投诉举报频繁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三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岗位及人员的监管检查工作计划,每周对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的行业监管情况,填写《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监管情况月报表》(附件4),并与本月监管检查工作计划一并报运输局驾驶员培训管理处。运输局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于每季度初月的10日前向运输局法制处报送上季度监管情况汇总表。

  第三章 监督处罚

  第十四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驾培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的,应按照《北京市运输行业监管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城近郊区管理处对需移送交通执法部门进行处罚的,应按照《北京市运输行业监管程序暂行规定》进行移送。

  第四章

  第十六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与本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局车管分所、区工商分局、交通执法大队等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建立长期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检查。

  第十七条 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管情况作为单位执法责任制考评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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