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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委环保局交管局发布会解读《通告》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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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内容进行解读。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3月27日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该《通告》将于2014年4月1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通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当前我市治理大气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空气质量与国家新标准和公众期盼都存在较大差距。据监测,2013年我市PM2.5全年平均浓度达到89.5微克/立方米, 与年均35微克/立方米的国家标准相比,超标1.5倍。另据测算,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是我市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占全部来源的22.2%,其中柴油车贡献最大。虽然近年来我市连续实施了一系列缓解交通拥堵措施,但是城市交通拥堵形势依然严峻。

  加大黄标车和外埠车辆监管力度

  外埠车辆办理进京通行证需提交环保部门确定的凭证

  伴随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底已达543.7万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日趋严峻。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含有数千种物质,其中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2.5),分别占全市污染物总量的86%、30%、56%, PM2.5的浓度分担率为22.2%,其中,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有一半左右可能二次转化为PM2.5,此外,机动车加油过程和曲轴箱漏气也挥发污染物, 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影响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了《通告》。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即贴有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黄标车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在北京甚至是全国它已经成为高排放污染车辆的代名词。

  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Ⅳ车。截至2013年底,正常参检黄标车1.5万辆年排放氮氧化物3750吨。黄标车使用年限长,汽油车在15年以上、柴油车在8年以上,由于车辆技术水平低,加之维修保养不到位,黄标车检测场年检一次通过率低于60%,排放超标使用现象严重。此外老旧车辆也存在行驶的安全隐患。

  因此通过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将黄标车检测频次增加至每年检测4次,可以进一步保证在用黄标车达标使用,促进黄标车淘汰更新,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

  据测算,一辆国III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相当于100多辆国IV标准的小客车排放水平,而由于外埠进京车辆排放水平相对差,排放高,车辆使用强度大,车况相对较差,相当部分国III车辆存在假标或超标排放现象,如监管与维修不到位排放污染情况更加严重,因此需要对本市及外埠货运车辆强化监管,本《通告》将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非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扩大为六环路(不含),可以有效减少外埠重型货车过境穿行本市,使过境车辆自觉选择其他道路,减少各项污染物排放。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载客车高峰时段禁止进入五环(含)内道路以行驶的实施,有利于缓解高峰时段机动车拥堵,提高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外埠车辆在本市道路行驶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通告》要求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车辆,须办理进京通行证,需提交环保部门确定的凭证。主要检测内容如下:

  (一)依据行驶证根据机动车注册时间或环保目录(国家公告)查询并判定车辆符合的排放标准,黄标车不能办理进京通行证;

  (二)检查机动车所在地发放的环保标志是否为绿色标志。

  (三)检测人员对进京车辆进行抽测。汽油车可采取遥测检测或双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柴油车(含低速货车)可采取遥测检测、目测检测或自由加速检测等方法进行排放检测。

  新《通告》与现行交通管理措施相比主要的变化

  进京证的办理所需注意的五个问题

  据介绍,新《通告》与现行交通管理措施相比主要的变化:

  (一)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对本市载货汽车,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四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二是对本市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

  三是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原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

  四是新增了“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的管理措施。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二)对于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是将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二是对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在办理进京证后,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

  三是将外省、区、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天不得进入四环路(不含辅路)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四是外省、区、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增加了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

  (三)对于远郊区县城关镇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的范围,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确定并对外公告,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

  进京证的办理所需注意的五个问题:

  一是关于办理进京通行证

  外省、区、市机动车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全天24小时(法定节假日无休)为百姓办理进京证。办证时应提供六种证明材料:

  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

  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此次办理的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

  二是关于进京证延期

  在本市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办理有效期7天的进京证后,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在持有进京证使用5天后的3日内,到我市9个交通支队(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办证窗口办理一次为期5天的延期手续,办证时间为工作日每日8:30至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9:00至16:00。办理延期手续时,不用驾车前往,只需持旧证并核查处理车辆在京违法行为,收回旧证后,换发自进京至第十二日的有效证件(即两次办证有效期累计12天)。

  三是关于重新办理进京证

  办理进京证使用4天后,可到全市24个进京检查站或办证处重新办理进京证。重新办理时,需按照办理的要求提交六种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自申请日起,7天有效的进京证。

  四是关于持有外省、区、市临时号牌办理进京证

  按照《通告》要求,持有临时号牌车辆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需提交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购车发票、临时号牌等证明材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办理进京证件,进京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临时号牌有效期。

  五是关于进京证过渡期

  《通告》于4月11日正式实施,则新版进京证也与之同步实施。但存在4月11日前办理的进京证7天有效期内包含两种不同的禁限管理规定的情况。针对此类情况,采取人工加盖条形印章的方式,明确限行和使用规定。印章内容:“4月11日起,持证非本市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6时至24时禁止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以及其他明令禁止货运机动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的道路行驶。”

  交管部门加强路面管理严查禁限车辆

  交管部门表示,考虑到4月11日之后办理进京证的数量和频繁程度,各交通支大队已提前增设窗口,增加设备和人员,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办证需求。同时,作为《通告》的执行部门,北京公安交管局将严格按照《通告》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涉及车辆的依法管理。进一步加强路面24小时巡逻管控力度,针对违反禁限措施的车辆在依托科技系统执法、发现的同时,调整岗位设置,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与科技系统的联动,强调路面警力拦截效果,形成无缝隙覆盖的管理效果。

  目前,根据《通告》的交通执法要求,经现场调研,交管部门已在主要进京道路和环路沿线增设交通标志,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依法进行处罚:   

  一是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二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9时、17时—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

  三是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6时至24时在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四是对本市载货汽车、黄标车、以及外省、区、市黄标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进京检查站及办证处明细表和进京证换证窗口基本情况统计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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